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干货部废品回收专区场地招租项目(第五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干货部废品回收专区场地招租项目(第五次)
二、本项目场地使用费底价为:人民币400000元,报价低于或等于场地使用费底价者为废标,高于场地使用费底价者为有效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品回收类。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租或转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http://www.ntnfcp.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胡骏清,18260520658,邮箱:534348839@qq.com)联系,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办公室。投标报名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17:00时,逾期不可响应。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2月1日9时30分。
2、递交投标地点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四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来客商务宾馆楼上)。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评标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展销楼四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777号(来客商务宾馆楼上)。
注:请潜在投标人做好相关准备,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2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 银行转账 方式递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
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通文华支行
账号:1111822609000067591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14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14日内无息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 2万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合同期满后按实际履约情况退还(无息)。
九、现场踏勘
因本项目具备一定的特殊性,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第一,提前与招标人联系人联系,必须实地勘查、了解现场招标实际情况以及标的所在市场经营现状;第二,认真阅读项目需求所有条款,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信息理性参与投标。
投标人承担勘查现场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勘查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13-89152260、15862796136。
勘查时间:从发布之日至投标前1日的9:00—15:00(含项目需求答疑)。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单位: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513-89152260、15862796136
监督人:施女士
电话:0513-89152209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胡骏清
联系电话:18260520658
传真:0513-68002662
附件:招标文件-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干货部废品回收专区场地招租项目(第五次)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