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冷库叉车招标项目需求变更

各位供应商:

    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冷库叉车招标,作如下变更:

一、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三款需求总则第二点设备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中

1、第三条变更为车轮采用橡胶材质,符合-25℃使用环境;

2、第七条变更为所有接插部件做防水保护; 符合-25℃使用环境;

3、第八条变更为控制器必须达到IP54防护等级,必要时封胶隔绝处理; 符合-25℃使用环境;

4、第九条变更为显示器需要密封,符合-25℃使用环境;

5、第十二条变更为全车油封采用国外品牌;

6、第二十五条变更为整车高度不大于2150MM,满足冷库、标准集装箱进出;

7、推荐品牌更改为无锡大隆,合力叉车,力至优;

8、删除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三款需求总则第三点基本要求中3.13.2的说明文字。

二、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维修服务点设立要求说明更改为:为解决叉车的维修需要,中标人应在江苏省南通市内设立满足叉车维修要求的维修服务点,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内安排招标人对其在南通市内设立的维修服务点进行实地参观考察。

若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招标人无需对中标人做出赔偿。

1、非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无法在中标公示期内完成维修服务点参观考察。

2、维修点规模、维修设备配置不能得到招标人认可,招标人对维修服务点的维修能力产生质疑的。

3、因维修服务点存在其他缺失,招标人对维修服务点的维修能力产生质疑的。

三、第六章招标响应文件格式第五款

投标人20151月至20172月期间内完成冷库型叉车销售情况表

下发注解更改为:  需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如涉及到合同保密规定不能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请做出详细说明)

四、第六章招标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中

编号为5的文件名称变更为投标人20151月至20172月期间内完成冷库型叉车销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南通农副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2017/2/13